關于做好2020-2021學年度“伯藜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學校根據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伯藜助學金”實施細則,将2020-2021學年度“伯藜助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讀的2020級來自農村地區的家境貧困而有志的本科學生(不含3+2、3+4、5+2、4+0等學制以及專轉本學生)。
二、資助标準
每生每年5000元,經考核合格的學生連續助資助四年。
三、資助名額
我校新增受助學生人數為50名,各學院推薦名額見附表1。
四、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有信;
(二)學習勤奮,生活儉樸,積極樂觀;
(三)品行端正,樂于助人,勇于奉獻;
(四)家境“貧困”、“有志”、“來自農村地區”的優秀大學生。 (五)有下列情況者不予以資助:
1.擁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的或購買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
高檔化妝品者;
2.無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者;
4.有抽煙、酗酒、賭博等不良習氣者;
5.有與其家庭經濟困難狀況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費行為者;
6.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申請表内容抄襲者;
7.基金會隻資助一個家庭中的一位大學生。
五、評選程序
個人自願申請→學院推薦→學校評審→基金會審核确認。具體評選時間和程序為:
1.10月9日-10月23日:宣傳組織申報、學院審核上報階段
(1)各學院向學生介紹基金會的宗旨與評選條件;
(2)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3)學院給初審通過的申請者發放注冊碼,申請者憑注冊碼,按照《數據庫使用說明-學生篇》(附件5)中說明在線填寫《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伯藜助學金”申請表》(學生登錄網址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并将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後以附件格式上傳至相關網頁(書面申請不需要上傳至系統)。
(4)确定民主測評對象。學院根據學生申請結合學院貧困生認定結果确定民主測評對象。
(5)确定推薦對象。學院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為組長,各相關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為成員的民主測評小組,對入圍對象進行民主測評打分,确定推薦對象。在系統内提交推薦對象名單。
2.10月24日-11月10日:學校審核報批階段
(1)助學工作辦公室将各學院上報的拟受資助學生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彙總後,提交學校“伯藜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
(2)學校“伯藜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對各學院推薦人員進行評審,确定資助人員名單,評審結果及有關材料報基金會審核确認。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伯藜助學金”的評選工作,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切實做好宣傳組織工作。
2.要嚴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對象,确保評選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3.要加強對受助學生的教育引導,激發學生立志成才、服務社會、報效祖國的熱情。
附件:
1.2020年“伯藜助學金”各學院名額分配表
2.伯藜助學金申請表
3.關于開展伯藜助學金2020-2021學年申請審核的函(蘇陶助字〔2020〕第12号)
4. 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數據庫伯藜助學金項目操作手冊(老師用)-2020年08月
5. 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數據庫伯藜助學金項目操作手冊(學生用)-2020年08月
學生工作處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