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2017學年“伯藜助學金”
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學:
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由新加坡著名愛國企業家陶欣伯先生2006年在江蘇南京創立,其宗旨是“資助貧困有志、獎勵品學兼優”,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生更上一層樓,鼓勵受助學生積極回報社會。現根據《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伯藜助學金”實施細則》,《伟德国际BETVlCTOR官方网站2016-2017學年度“伯藜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将我院2016-2017學年度“伯藜助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讀的2016級來自農村地區的家境貧困而有志的本科學生。
二、資助标準
每生每年5000元,經考核合格的學生一助資助四年。
三、資助名額
此次我院新增資助學生人數為2名
四、評選條件
受助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有信;
(二)學習勤奮,生活儉樸,積極樂觀;
(三)品行端正,樂于助人,勇于奉獻;
(四)資助家境貧困且有志的學生。詳細評選條件參見《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伯藜助學金”受助生評估指标體系》
(五)有下列情況者不予以資助或在下年度評審時取消其受助資格:
①擁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的或購買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者;
②無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③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者;
④有抽煙、酗酒、賭博等不良習氣者;
⑤有與其家庭經濟困難狀況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費行為者;
⑥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者;
⑦無特殊原因考試挂科2門(含2門)以上且補考不及格者。
⑧參加伯藜學社活動時間每學年低于規定時長者。
五、評選程序
個人自願申請→學院推薦→學校評審→基金會審批。具體評選時間和程序為:
1.10月14日-10月19日:宣傳組織申報、各班級審核上報
(1)各班級向學生宣傳基金會的宗旨、伯藜助學金實施細則與評選條件;
(2)學生本人于10月19日前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并附《高等學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個人申請字數500-2000字,請從對“伯藜助學金”的認識、個人成長經曆、個人特長與愛好、未來發展計劃等方面進行描述。)
2.10月20日學院組織答辯、評議、确定推薦名單、公示。
(1)學院根據申請者提供的《高等學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受助生量化測評指标體系》以确定其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結合民主測評結果及公開答辯情況,按照推薦人數确定推薦對象,并予以公示。
(2)系統填寫。推薦對象憑注冊碼(伟德生成),登錄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助學金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線注冊、填寫個人信息、《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伯藜助學金”申請表》;
(相關證明材料掃描成圖片格式上傳至相關網頁,上傳材料包括:家庭情況調查表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必須上傳,其他材料根據實際情況上傳,如低保證、殘疾證、貧困證明等。)
(3)學院推薦意見。各學院登錄系統(網址:http://www.tspef.org:8080)為所推薦學生填寫個性化評語,于10月24日報送學校。
2. 10月25日-10月30日:學校評審
(1)學校将各學院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彙總後,召集推薦對象進行學習、進一步宣講,組織專家評委進行面試,結果報學校“伯藜助學金”評審委員會;
(2)評審委員會對各學院推薦人員進行評審,确定資助人員名單,報基金會審批。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伯藜助學金”的評選工作,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切實做好宣傳組織工作;
2.要嚴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對象,确保評選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3.要加強對受助學生的教育引導,激發學生立志成才、服務社會、報效祖國的熱情。
附件:
1.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伯藜助學金”實施細則
3.數據庫使用說明
4.理學院伯藜面試評分細則
理學院學生工作辦
2016年10月19日